我看旅游
張緒海
旅游業在整個經濟社會中的支柱性,拉動性作用日益凸顯。某年“十一”長假的一組數據表明:“十一”黃金周期間,全國共接待旅游者1.78億人次,實現旅游收入796億元,比上一年年同期增長24.2%;旅游者人均花費支出448元。在所實現的796億元旅游收入中,民航客運收入39.31億元,鐵路客運收入19.96億元,北京、天津、承德等39個重點旅游城市實現旅游收入340億元;其他旅游城市和景區實現旅游收入397億元。納入全國假日旅游統計預報體系的119個旅游景區(點),“十一”黃金周期間共接待1829萬人次,門票收入8.38億元。“十一”黃金周期間,39個重點旅游城市監測的177家商業企業,共實現銷售收入78.10億元,監測的177家餐飲企業,共實現營業收入3.89億元。
這樣一組數字簡直讓人發暈。是旅游消費者成就了這樣一組數字,旅游經濟效益越高,旅游消費成本越大。所以說,旅游業的發展拉開了人們親近自然的距離。毫無疑問,能坐飛機、坐輪船、坐火車、甚至開私家車外出旅游的,大多不是低收入群體-----他們收入的更大一部分還是用于基本的生活保障。或者說,現代社會中旅游已經成為一種層次比較高的奢侈消費。
何以至此?
旅游業是人為經濟。原本屬于社會大眾的資源----高山,大海,深林,沙漠……被以行政的,經濟的手段圈占,成為政府或者少數利益集團的壟斷資源。稍稍有些看點,有點韻味兒的景致,都被各級政府拿來開發,再來一些人造景點,然后,開一道門,實行入內收費。愛來不來,來就買票。以此為依托,形成旅游產業鏈。我一直在想,社會大眾有多少人在旅游開發中受益。當然,旅游經濟是臺大戲,政府是總導演,給人的感覺卻是政府在逗你玩。到了景點,你就得把你的錢拿出來。說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景點的維護是為了公眾,維護的成本一定要來自公眾?政府是否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多少有點牽強附會。
試想,徐霞客生活在今天還能否寫得出游記,李白生活在今天還能否游歷名山大川。少年王勃去滕王閣是否有人買單,山水田園詩人哪來生活體驗,邊塞詩人怎樣縱情高歌?
旅游業的發展,加大了百姓親近自然的成本,拉大了百姓融入自然的距離。近幾年,到處門票漲價,進一步抬高了百姓參與旅游的門檻。無怪乎現在的文藝作品索然無味,文人習慣于無病呻吟。他們,尤其那些剛剛出道,名頭不大的文化人,沒有深入生活的足夠多的本錢----那就不去了,鉆進被窩冥思苦想,閉門造坦克。行不行沒人負責!
文化是一個民族的精神支撐。
如此看,是旅游的幸與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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