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法的先驅—李悝
來源:作者:wubin時間:2014-06-17熱度:0次
收到同學寄來的《運城人物》,就細細閱讀。這是一本對故鄉古今名人的介紹,是對他們功績的評述。我閱讀關于對李悝的介紹,因為春節回節的時候一位同學向我談及他是故鄉戰國時的一位改革家,我竟不知所蹤!
李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變法者,第一位向當時腐朽的奴隸制進行宣戰的法學家。他生活在西周時群雄混戰的戰國之一魏國,公元前455年至公元前395年,今運城市鹽湖區安邑一帶的人。
李悝是孔子的學生子夏的學生,子夏是孔子七十二賢之一、十哲之一,在文學上多有成就。在當時,子夏供職于魏國,是魏文侯的重臣,深得國君的信任。當時跟隨子夏的學生有三百多人,形成“西河學派”,名噪一時,李悝成為子夏最得意門生。這就為李悝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提供最為重要的客觀條件。另一方面因為他的變法思想,切中了魏國的時弊。在經歷了數年地方官磨礪后,李悝最終成為魏國重臣,開始全面推行他的變法主張。
在那個時代,剛真正進入戰國,七雄的局面剛剛形成,而魏國是七雄中實力最弱的。公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國的國君,被周天子承認,完成了三家瓜分晉國的最后一步,成為戰國時期的新興國家。作為從晉國分離出來的魏國,立國初期的運氣很不好,魏國的國土,包括今天的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以及陜西、河北的部分地區,基本都位于中原的腹地。魏國的東面是齊國,西面是秦國,南面是楚國,北面是趙國,夾在中間的魏國,在地利上處于劣勢。當時的魏國,在變法之前面臨的局面是在外部環境上,諸侯之間的征戰日烈,外部的軍事壓力日益增大;內部經濟上,魏國本身就是晉國中相對落后的地區,在富庶程度上,魏國不如韓國,在軍力的強悍程度上,魏國又不如趙國。并且在當時封建經濟已經占據社會經濟生活的主導地位。經濟基礎的深刻變化必然引起上層建筑的相應變化。由于新建立的封建政權,面對著奴隸主貴族勢力的強烈反對,為了鞏固和發展封建國家的經濟基礎,打擊奴隸主貴族的復辟勢力,確保新興地主階級的統治。所以為了增強魏國的國力,為了鞏固和發展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就進行這場李悝變法。
李悝的變法是成功的,并且徹底影響緊跟它的楚國的吳起變法和秦國的商鞅變法。變法內容主要四項:第一是廢除奴隸制時代的世襲制度,根據能力來選拔官吏,取消舊貴族原本享受的世襲俸祿,用來招募賢才,發展生產。第二是正式廢除了中國傳統的井田制,采取“盡地利之教”的政策,鼓勵老百姓墾荒,廢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許土地私有買賣。同時對國家境內的所有土地進行測評,估算國家的土地產量,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貧瘠標準,分配給農民土地,鼓勵農民生產的積極性。第三是實行法治,建立完備的魏國法律《法經》,對于國家法令、政府職能、官員的升遷獎懲、軍功的獎勵,都做了最完備的規定。第四就是改革軍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對軍隊的士兵進行考核,獎勵其中的優秀者,并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戰特點,重新將他們進行隊伍編排,發揮軍隊的作戰優勢。核心思想“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經濟上主要實行“盡地力”、“平糴法”。
李悝變法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和個體小農經濟制,是中國歷史上封建制度正式確立的標志。
李悝在魏國的變法,是我國變法史上第一次,可以說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深遠影響。在當時影響很大,引發了我國歷史上第一次轟轟烈烈的全國性變法。李悝受到國君魏文侯的全力支持,并且受到國內不同利益集團的擁護,取得了全面成功。不像后來的吳起變法和商鞅變法,他們二人均從魏國出來,都受到李悝思想的影響,但結局卻不圓滿。吳起變法觸怒了楚國貴族,最后被射死,變法無疾而終。商鞅變法,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斗,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商鞅失去變法的強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難辯,只得逃亡。最后,商鞅在秦軍追捕中斃命,只落得個“車裂”的下場。都是使得國家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斗力不斷加強。
所以,從變法后本人的結局來說,李悝是最為圓滿和成功的。
他大刀闊斧,變法效果顯著。為了鞏固變法成果,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更為了變法的繼續執行,李悝為了進一步實行變法,匯集各國刑典,著成《法經》一書,通過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護變法,固定封建法權。《法經》共6篇,為《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律》和《具律》。李悝的《法經》,對維護封建地主階級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被后世奉為經典。“秦漢舊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師李悝”。先秦思想學派的法家學說和我國傳統法學,均以《法經》為奠基之作;而它在法制史上的開創之功,更加不容忽視。
真是令人敬仰!直到今日,我才徹底了解這位故鄉出來的先哲!他是中國變法第一人!
我總有一種自豪感:行走在故鄉的土地上,每一處土地,都留下了先哲的足跡!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