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宣傳歌
來源:作者:董定權時間:2013-05-27熱度:0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將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為了讓人民群眾了解這部法律,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本人撰寫了《旅游法》宣傳歌,以此推進普法工作向縱深發展。
人大通過《旅游法》, 門票價格要公示,
市場秩序規范化, 信息準確應真實,
促進旅游快發展, 安全管理設標識,
利用資源要依法。 避免風險責任制。
旅游方式要倡導, 旅游服務立合同,
健康文明又環保, 服務內容明費用,
機制完善好協調, 基本信息要弄通,
強化組織和領導。 造成損害后果重。
旅游者的權利有, 不能履約應賠償
尊重人格和習俗, 解決糾紛多協商,
侵害賠償有法度, 提供服務責任當,
愛護資源道德守。 人身安全保健康。
旅游規劃和促進, 旅游安全最重要,
要求目標措施新, 履行職責監管好,
維護資源整體性, 應對機制建立牢,
遵守法律的規定。 明示記住八十條。
編制規劃要評估, 旅游監督在管理,
并向社會來公布, 八十五條有法依,
區域合作發展路, 依法檢查不得拒,
形象推廣應統籌。 行業經營要自律。
旅游經營條件符, 旅游糾紛及處理,
五款具備才服務, 協商調解協議履,
出境邊境許可有, 仲裁訴訟傷和氣,
非法轉讓受懲處。 受理機構在縣級。
按規交納保證金, 法律責任記仔細,
招徠組織誠可信, 學好條款守法紀,
規范健康講文明, 輕者罰款要處理,
切勿誘導欺騙行。 構成犯罪法不依。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