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家唯一的女兒,我出生那時正是計劃生育最嚴的時候。雖然我家是農村的,但我父母卻沒有什么重男輕女的思想,如果再要一個孩子,家里還要面臨罰款、上戶口難等一系列難題,所以父母生了我以后也就沒再要孩子。
我的成長就是上學、初中畢業然后待在家里,再后就是嫁人了。
原本也沒什么事,可這兩年父親為了多掙點錢,鄉政府有個活便被他承包了,可活干完了,鄉政府卻沒錢結帳,父親去要了幾回,鄉政府拿出了一個以地頂帳的方案給我爸。
說白了,就是鄉政府沒錢結帳,用耕地抵錢的方式,從機動地里劃給我爸一塊耕地,抵算勞動款。
我爸心里大致算了一下,因為這幾年不用交地租費了,還是蠻劃算的,便答應了鄉政府的方案。
可這件事很快傳開了,春天等我家人去那塊耕地播種時,不知道從哪里來的一群人,四下瓜分,把鄉政府用來頂帳的那塊地給搶種了,還威脅我爸說,要敢動他一棵苗,就叫我爸腦袋開花。我爸見對方人多勢眾,自然也不敢動手,便去派出所報警。
可派出所的民警卻說,你們這是民事糾紛,又沒打架鬧出人命或是傷著誰,即不屬于治安案件又不屬于刑事案件,他們管不著。建議讓我們走司法程序。
聽派出所這么不負責任的話,我爸生氣地問道:“那難道叫我和他們打架,打得頭破血流,你們才管嗎?”民警一拍桌子吼道:“誰叫你去打架了?我叫你去打架了嗎?如果你們打架,就按相關治安條例,把你們全拘起來。”
我爸只好去了司法所,司法所負責人對我們說,他們出面也頂多是調解調解,他們沒有強制執行權,如果對方不答應,他們也沒有辦法,建議我們走訴訟途徑。
去了法庭,法庭庭長對我們說,即使打了這場官司,也無非是確定這塊耕地的使用權歸屬,這塊耕地的使用權來源清楚,事實明確,鄉政府已確權是屬于我們的,法庭再二次進行確權也沒什么意義。我們就說法庭不是有強制執行權嗎?那個庭長對我們說,你這是耕地,又不像房屋,如何強制執行?難道讓我們給你種地去?最后法庭還是建議我們去鄉政府想辦法。
去找鄉長,鄉長則說,你的錢已經用地給你頂帳了,我們鄉政府已經不欠你的了。至于你的地你自己守不住,那是你自己的問題,別再來找我們了。
事到如今,父親是求告無門,處處碰壁,活白干了一分錢沒掙著不說,抵帳的耕地也被人瓜分的一干二凈。父親氣得直跺腳說:“事到如今我誰都不怨,就怨自己當初沒多生幾個兒子,兒子多了能打架,那誰還敢欺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