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酒”,已經問世千年,哪里有人哪里就有我的傳說。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山赤手空拳打死老虎;劉關張桃園舉酒結義,共謀大業;趙匡胤“杯酒釋兵權”,成為千古佳話……文人墨客離不開我,“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征戰將士離不開我,“醉里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人們相逢時有我,“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離別時刻也有我,“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逢年過節更是離不開我,“莫道農家臘酒渾,豐年留客足雞豚”,“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人逢喜事常有我,“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人遇悲傷時也有我,“何以解憂,唯有杜康”。
我乃名副其實的老少皆宜。“酒酣胸膽尚開張。鬢微霜,又何妨。”年逾不惑的蘇軾依舊豪放。“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年輕的秋瑾熱血滿腔,斗志激昂。從古至今,喜歡我的人很多,甚至很多人愛我著入魔,可是我并不快樂,我心里有無限的負罪感。商紂王荒淫無度,設“酒池肉林”,晝夜享樂不止,不理朝政,最終導致朝代滅亡;齊桓公因醉酒丟了象征地位的帽子,三天無顏上朝。如今,也常有很多人因為喝酒耽誤了正事。過度飲酒,輕則傷身,重則喪命。我本無罪,奈何有人貪杯,由此產生了許許多多的問題。
我本性不壞,是取糧食精華而釀成,我還能帶給人們很多益處,適度飲用在寒冬可以驅寒,適度飲用還可以延年益壽……奈何有的人喝酒無度,把幸福的事變成了痛苦,那不是我想看到的結果。有些人認為喝酒才能辦成事,“用酒牽線搭橋”,有些人認為喝酒才能聯絡感情,崇尚“感情深,一口悶”。其實不然,只要依法依規辦事,沒有辦不成的事,沒必要喝酒“折騰”。同樣,只要真誠待人,真正的感情也不需要靠酒來加深。
我并不是反對人們喝酒,我也有自己的“私心”,我深知沒人喝酒自然沒了我的價值。我當然希望人們喝酒,但是應適度飲用。中國是禮儀之邦,中國是美酒之邦,酒可以作為感情催化劑,搭建起友誼之橋梁,但并非量越多越好。酒文化本應是極具正能量的文化,而今卻略帶貶義,人們提起也嗤之以鼻。酒是老祖宗留下的好東西,傳承酒文化時,也應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久別重逢時,當然可以喝點酒慶祝一下,但是適度即可,切勿助長“酒肉相交”之風氣,讓感情變了味。人逢喜事精神爽,當然應該喝點酒,但是點到為止,過度飲酒反而容易“轉喜成悲”。還有,難過時千萬別用酒麻醉自己,因為“借酒澆愁愁更愁”,喝“傷心酒”極易出事。
近日,聽聞中央研究出臺“最嚴禁酒令”,我甚是歡喜,這是黨和國家層面對人們最好的關愛和保護,很多人不必再“談飯局色變”。當然,我還是人們的好朋友,只是我們的關系最好就是“淺嘗輒止,適度為宜”。最后我要喊出我的心聲:酒本無罪,人勿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