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一年里各種各樣的考核、考驗,過年那幾天總是我最輕松的日子。沒想到今年過年,我卻經歷了一場小考。
雞年初五,輪到我在國土所值班。本是一個人在辦公大廳守著電話,臨近中午突然來了一對小夫妻。他們想和父母分戶,手上沒有老家的不動產證書,派出所要求他們到國土所開證明。
經過查詢,小兩口所在的村居因為有社區建設的規劃沒有進行確權,而且他們的宅基地也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因此不能給他們開證明。小夫妻很不解,反復強調自己的宅基地是村兩委統一規劃的。我給他們看了規劃圖和影像圖,解釋了《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小夫妻還是不放棄。他們提出:他們長期在臨沂工作和生活,和父母共用戶口簿,確實不方便;分戶不是什么大事,希望我能給他們行個方便。
但我也提出:解決問題要走合理合法的路徑,不能靠某個部門弄虛作假;既然他們已經適應了城市的生活節奏而且有充足的物質基礎,直接用臨沂的房產落戶城市,對工作生活更加便利,而且辦起來合理合法沒有阻力;我的行為代表著單位,要服從單位的制度和紀律,我一個人出問題,所長、分管領導、局長都有責任,單位的形象也會受損。談到這里,男子招呼妻子回家了。
但小考這個時候才來。過了一個小時,男子又來了,一個人。他順手關了辦公大廳的門,走到柜臺前,對我笑了笑。看著沒別人,一面央求著我幫忙,一面掏出用百元紙幣卷成的紙棍,往我這里推。紙棍看起來不止一張紙幣,但卷得非常細,感覺這個人以前經常這么卷。
看到此幕,我的內心是哭笑不得的。笑的,是分戶這么小的事情,他居然會塞那么多錢。哭的,是在我看來很小的事情,對群眾而言是那么的重要。
我拿起手邊的筆記本,把錢推了回去。這個錢燙得快化了,不敢用手直接碰。一怕傷著,二怕沾在手上甩不掉。他又把錢推給我,我再用筆記本把錢推回去。來來回回好多次。我給他講把錢收起來才能好好說話,他才把錢收起來。
我給他講了個“一二三”。一是公安部門對房屋登記證明是存檔的,是可以監督追責的。有一個“敢不敢”的問題。二是現在公安局戶籍科和我們局地籍科信息是共享的,我開的證明還是要經過審查核實。有一個“能不能”的問題。三是很多行動不便的老人幫子女開證明,因為不合規定被我婉拒,白跑了腿。如果我當天收錢辦事,我是對不起之前那些老人的。還有一個“想不想”的問題。
我看他有點兒被說動了,就趁熱打鐵,繼續勸。一是之前他妻子一起來過,不用擔心妻子因為分不了戶不理解鬧矛盾。二是使用戶口簿的機會并不多而且時間是可以提前預見和安排的,借著拿戶口簿的機會,多看望和孝敬父母也是好事。三是城鎮化是大勢所趨,貪戀農村戶口沒有意義。
說到這里,男子沒說什么,離開了。我也長松了一口氣,如釋重負。小考終于結束了,但以后的考驗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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